食品保质期规定(保质期是怎么定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市场销售的食品一般都会标注保质期,保质期是什么意思?法律是怎么规定的?食品过了保质期怎么办?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对食品保质期的定义为: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循。食品保质期是由生产企业根据食品特性和企业生产技术条件自行设定的。标示保质期,既是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强制性要求,也是食品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的体现和企业的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因此,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不得进行销售的。消费者若是发现购买的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凭购买凭证找商家退换或维权。
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可以有两种标示方式:一是保质期(至)……,或保质期××个月(或日);二是最好在……之前食(饮)用或此日期前最佳。
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与贮存运输条件密切相关。贮存运输条件不符合产品标示要求的,很可能导致食品在保质期内就发生变质。
在家庭中,消费者最好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以免发生急性食物中毒或长期积累诱发癌症等。凡开了袋、开了瓶、开了罐的食品,都应需尽快食用。
小贴士>>
国家标准规定,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这些产品本身都具有杀菌或抑菌能力,微生物难以生存,不易变质。